最近闹得满城风雨,把国丑不断往外扬的留华生黄明志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政府这边厢要他道歉,否则以叛国论对付他。
好了,他终於向大义投降,愿意公开道歉,然后由他的两张口老乡出面,宣说内阁接受他的道歉。这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事; 岂知翌日,那个口没遮拦,不懂知恩图报的两张口,却说内阁无权原谅他。
到底政府的用意是甚么?大家猜来猜去,就好像猜灯谜那样,不到谜底揭晓,都还摸不着头脑。
如果根据报章报导,老乡确实留下伏笔,还要交予总检察长定夺,那么道歉不是如法国大餐大样,多块鱼(多馀)。
反正他是在国外唱,理论上我国法律对他无可奈何,不像我这样,有所保留(包括叛国有沒有这么严重的稿,报馆都不敢采用)。不然,那些整天都走上街头示威的外国人,在自己国家示威骂全能国土,早就被引渡过来。或像美国那样,派人到国外把通缉犯绑架回来受审。
DNAA,因为文件不能解密
21 hours ago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