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03, 2007

辟个公园不就行了吗?

游行,示威和抗议在大马已是越来越普通,特别是大选即門月手舟即將来临,只要有心都会乘机搞作一番,君不见最近游行示威特别多,传递备忘录,怎么给都不完.

全能国土就偏偏不容这些人,一再上街头;当然如果我是政府也不容许啦,免得灭我威风。如果我是警察,我更不容许这些人上街头,万一,一个搞不好,连累我更多工作,那不是刁都没力。

这又不可以,那又不可以,但是又好像违反了宪法赋予的freedom of speech,难怪政府整天被外国人骂,唯一可反驳就是“请不要干涉我国的内政。”

但是,那个来自回教国家的电视台,却每次播放大马示威,都影响国家声誉,令国际社会视全能国土为压制民主的国家。

如果我是首相,大家这么吃饱饭没事做,喜欢走上街头,那很好,我就开辟一个公园,好像伦敦的海德公园那样,任由大家在那里示威,条件是不能离开公园。派驻警方围绕整个公园,他妈的,那是多么好管。

大家喜欢走数十公里路以提呈备忘录,那也没题,俯顺民意是个负责任政府的本职,先容许你们在公园示威,然后限定只有5至10人,可以步行多少天都可以,至他们要到的目标呈备忘录。

这种情况,保安顾及,示威者的权益顾及,国际面子顾及,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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