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8, 2009

有理没理,上车再讲

念中学时候,星期六放学之后,与同学搭巴士或步行下市区逛街、看戏,是指定动作,晚上参加同学或朋友的生日会也是一项正常活动。

到现在我依然记得父母予我的告诫,如果有人打架,千万不要围观,以免惹祸上身,就算自己没份打,也要速离现场,因为一旦警察一到,有理没理,在现场的人全部上“猪笼车”(警察卡车),带回警署过夜。

父母的叮咛我不敢忘记,但是,我是否照做,那是另一回事,因为我有候是很“八`”,爱凑热闹。

踏出社会,误打误撞,踏上现在这一行,虽不爱采访社会新闻,但是,偶而还是需要涉猎,发现父母的叮咛确实有道理,警方在调查刑事案时,都爱把所有人列为嫌犯...有理没理,全部上猪笼车再说。

特别是涉及人命的案件,如不知何人所做,只要在那个时刻,在案发地点附近出现的外劳,除非有很好理由(我不知如何辨识怎样是好理由),一概带回警局喝咖啡,过了一夜再说。

造成赵明福坠楼的原因至今未明,根据警方透露,至今没有嫌犯落网。由此可见,警方在调查此案时,格外小心,没有采取过往的“有理没理,上车再说”的手法,。


惹化马哈应该感到庆幸,警方这次没有采取“有理没理,上车再说”的手法查案,可说是格外开恩,他不仅不感恩,还口出怨言。

许多曾被反贪委会请去喝咖啡的老百姓,对他们的手法也颇具怨言,包括该会已自己承认的漏夜录取已故赵明逼的违规行为,他们也惯常采取“有理没理,上车再讲”手法;但是,反贪会是否有考虑到他们在查案时,一幅不可一世的态度?他们这样做有没有干扰到无辜者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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