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6, 2007
公布调查报告
不似普通百姓,除了当事人或关系人之外,他妈的谁会理你到底有没有犯法。大部份人阅报后的数小时,早就对那些无名小卒涉及的案件忘得一干二净。
大人物又不能怪说社会对他们不公平,理由很简单,1.谁叫你是大人物?2.平时因为你是大人物,不管名誉或地位都佔尽便宜,出入公共场所也获得特别通融和优待,所以一旦发生事情,不能期待社会在优待你的同时,又把另一种标准降低,否则老百姓一定会大喊不公平。
最近这个甚么都能的国土中,就发生多宗与大人物有关的案件,反而小人物的罪案我记不起来,当然不能怪我,因为谁对这些无名小卒感兴趣,反正三八精神是人类进步的推动力之一。
信手拈来就有,反贪污局总监被下属指责贪污,內安部副部长在网上被"抹黑"不帮下属帮外人,更过瘾的是砂拉越黑帮,竟然传出原来一名副部长及政党领袖涉及其中(比无间道更高级版本)。
每次我看到这些令人哗然,张大咀巴,久久未能闭起的案件,经过数个月的长时间,密集,特别險伍的秘密调查之后,往往是不了了知。最多是“沒有足够证据”就打发大家。
“没有足够证据”如果能让大家接受,这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谣言指那个大头吃了多少钱来保这个人,一定是调查人员已在枱底交易,所以草草了事,反正大家都相信无风不起浪这句名言,而且国家领袖也说过谣言传太久就会変真。
为了让各界,包括这些大人物、调查单位及满足老百姓的好奇心,或捂着老百姓那张唯恐天下不乱的心理和臭咀。
当局有必要考虑应公开整份调查报告,是报告而不是报告结果,因为报告结果就是那句话“没有足够证据”。让公众人士知道当局究竟是怎样查案,怎样顺藤瓜摸瓜,在缺乏怎样的证据才达致“没有足够证据”结论。
我相信总检察司署看到上述建议一定会指责我侵犯宪法赋予总检察长的固有枚力。我知道,我知道宪法赋予AG绝对提控权,他可以在不需给予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选捀提控或是撤销对某人的提控。
我决定收回我上述建议,改由另一项建议,当局应该把整份调查报告,不是报告结果,交予当事人,就是那个被诬告啰,由他决定是否要通过其他管道公布 ,以洗其清白,不就行啰。我想报章和读者不会刊登普通人的案件,但是对那些大人物的案件绝对感兴趣。
这是不是一家宜两家着,大人物可以乘机清洗自己的名誉,报章有新闻可刊,读者有新闻可读,皆大欢喜。
Monday, June 25, 2007
不吐不快
警方一直鼓励警民合作,案无大小,都应该报案,方便警方部署人手策略等。令我想起我过去的经厉,“生不入衙门,死不入地府”的另一层意义及了解为何许多人只要是损失不大,都不愿报警以避免麻烦。
那是在若干年前,自己协助逮捕1名撄夺匪,接下来当然是要向警方给口供,方便查案。一名见习警长负责调查此案,他要我案发翌日到他的办公室以讲述案发过程。次日我到他的办公室向他讲述整个案发过程,各相关人士的位置等等。
这名见习警长不知是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我的解释有问题?同样问题,问了3、4次,还是不了解。我一度建议他到案发现场,让我解释他的疑问,但是他却推说无暇。
重覆的问题及重覆的答案,令我再也忍不住,我最后向他提议;“要就给我一张纸,让我把现场街道描绘及说明过程,或者是干脆叫助理查案官(警曹级)来,让我解释给有丰富查案经验的他听。”
最后这名见习警长看到我铁黑的脸及双眼近乎喷火和颇不客气的语调,他终於“屈服”,取出一张白纸,在我图文及语并茂之下,他终算明白。
步出警署时,我告诉自己以后再也不趟这种浊水。原以为已摆脱麻烦,但是第2天,我再次接到这名见习警长的电话,要我上午11时到其办公室,因为需要厘清一些细节。我再次以黑脸到警署,岂知他竟然不在办公室,他的同僚说他出去。
他在下午才致电说,他要去学校载孩子,因此没在办公室等我,希望我能够再到他的办公室一趟。但是我到今天还不明白,为何他去载孩子,却不能够先致电告诉我,让我不需要白跑一趟。
这次我真的不能够忍耐,当场告诉他,他必须亲自上门见我,因为是他有求于我,而且我也像他那样很忙。为了避免这名长官埋怨我不警民合作,我直接向他的上司警区主任投诉。最后劳动该名警阶助理总监的警区主任亲自带着见习警长到案发现场。
一宗简单的撄夺案,人脏并获,我只不过尽下市民责任,却需要面对这么多麻烦,我总算了解为何一些人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要报警,因为他们真的可以避免很多、很多、很多的麻烦。
警方已简化报案规定,或许是时候,警方考虑教导查案官“如何有效的录取口供”,或是让有经验的查案官,包括只有三划的警曹来教导那些警长,不要再让老百姓想到上衙门就感到烦。
Thursday, June 21, 2007
成吉思汗的子孙绝非泛泛之辈
我相信这个审讯会很剌激,当中包含权力、政治、明争暗斗、金钱、谋杀、国际、女人因素,全部熔入一锅,世界级的电影剧本创作者可能都无法写的这么情彩。
首天证人巴拉就向法庭讲述死者的一些事宜,由她敢敢站在阿都拉萨的家前,高声称呼这名副揆的幕僚“杂种”及包括向同行友人说明,如她出意外,就报警和提及阿都拉萨的名字。很明显,她不是乏乏之辈。
“不是猛龙不过江”,蒙古族人的先祖成吉思汗,长年东征西伐,他的铁骑所到之处,几乎夷为平地焦土,一度令许多白人闻名色变,看来他的子孙阿丹杜雅也不差。
虽然目前仍然是一面之词,还没有到死者父亲及亲朋戚友供证,但是接下来的法庭研审会是更有趣更剌激。
采访法庭案件多次,刑事案可说是湿湿碎,但是如果公司要我去采访这宗案,我会求之不得,因为此案包括上述这么多因素,何乐不为。
Friday, June 08, 2007
瓜田李下
我个人对这个成语的感受时,做人必须对环境敏感,避免引起误会。虽然它与光明磊落有些差别,但是,我觉得这往往可以省却很多麻烦及流言。
自从进入新闻界这行业,这句成语一直烙印在我心里,在一些敏感时期,我都尽量避免,虽然知道自己对得起天地良,但是,还是尽量避免一些接触,以免引起误会。
我有一段时期驻守法庭,记得采访一宗官司,在诉辩双方自我介绍之后,在案件还未进入正题时,法官就突然就先说,他与这案件的人或事物有些牵连,并询问双造对他承审此案是否感到舒适,如果有所顾忌,他愿意退审。法官这番话,顿时受到双方律师的尊敬,而案件即得以顺利研审。
亚庇也有一名以高效率见称的高庭法官,他因为自己的兄弟是某个商会组织的会员(只是会员而已),但是因为该商会是其中一名起诉人,他在案件开审之前,就退审,改由其他法官审理。
很明显这2名法官深谙“瓜田李下”的道理,尽管他们可以很专业的执行任务,但是为了避免日后被人指责不公正或偏担,事先采取防范措施。
许多人都说,法官工作不是一般人所能担当,因为法官为了避嫌,孤立自己成为一名寂寞的人。一名退休的高庭法官拿督何元松,他可以说是一名独行侠,就算退休,他的朋友都不多,大多数时间都是与太太一起。
而最近在我国司法界发生了副检察司被发现与承审法官一齐打习球,虽然每个人都有交友的自由和权力,而且大家都是来自司法界,应该会有共同话题,成为朋友是极正常的事。
至今没有人置疑承审法官的专业能力,但是,这宗轰动国际,当中又涉及国家领袖的案件,再加上全国大选将举行的传言甚嚣尘上,在这段落敏感时期,双方是否有考虑到“瓜田李下”的意义,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Thursday, June 07, 2007
Wednesday, June 06, 2007
最令我“Tu Lan”就是他恫言不发营业执照、要市议会及卫生局前来展开取缔行动,这种形同黑社会的举止更是要不得。就像是不交保护费,每天都有烂仔上门乱场。难道我们的政府已成为有牌黑社会?还是这名仁兄已变成有牌黑社会的头目?他妈的!
到了今天,我还是在怀疑我们的那些尊贵(YB)到底了不了解我国的一些条规?明不明白自由市场?知不知道市场价格应由市场去定夺?
我国在出现统制品,已被很多崇拜奉行自由市场原则者视为“大逆不道”,不过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这是好事,最起码可以牵制通膨,但是统制却不能够太过控制,因为有违市场主导,影响竞争能力。
这类高深原则应该留下经济学家去辩论,不是我这种“读书不成三大害”的人来讲。
拉惹哥巴鲁不满白开水卖30仙而与餐馆掀骂战,给我有无赖的感觉。餐馆都已清楚标明白开水卖30仙,你喜欢就喝;如果嫌贵,就不要喝,就这么简单;但是他却要多多事。
真想问他,究竟是以那项条文规定,白开水不能卖30仙?
相信他可能没有做过生意,要知道,白开水也是要本钱,煲水或是像这家店家的RO(逆渗透水),难道不用本?每个月水费不需要还?我虽然没有做生意,我都知道这些都是成本。
拉惹哥巴鲁这么为民着想,不如开间餐馆,提供免费白水,届时他就知道?如果他这么爱民,我建议他不如在街道旁设饮水机,水电费用由他负责。
真是他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