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5, 2007

不吐不快

警方一直鼓励警民合作,案无大小,都应该报案,方便警方部署人手策略等。令我想起我过去的经厉,“生不入衙门,死不入地府”的另一层意义及了解为何许多人只要是损失不大,都不愿报警以避免麻烦。

那是在若干年前,自己协助逮捕1名撄夺匪,接下来当然是要向警方给口供,方便查案。一名见习警长负责调查此案,他要我案发翌日到他的办公室以讲述案发过程。次日我到他的办公室向他讲述整个案发过程,各相关人士的位置等等。

这名见习警长不知是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我的解释有问题?同样问题,问了34次,还是不了解。我一度建议他到案发现场,让我解释他的疑问,但是他却推说无暇。

重覆的问题及重覆的答案,令我再也忍不住,我最后向他提议;“要就给我一张纸,让我把现场街道描绘及说明过程,或者是干脆叫助理查案官(警曹级)来,让我解释给有丰富查案经验的他听。”

最后这名见习警长看到我铁黑的脸及双眼近乎喷火和颇不客气的语调,他终於“屈服”,取出一张白纸,在我图文及语并茂之下,他终算明白。

步出警署时,我告诉自己以后再也不趟这种浊水。原以为已摆脱麻烦,但是第2天,我再次接到这名见习警长的电话,要我上午11时到其办公室,因为需要厘清一些细节。我再次以黑脸到警署,岂知他竟然不在办公室,他的同僚说他出去。

他在下午才致电说,他要去学校载孩子,因此没在办公室等我,希望我能够再到他的办公室一趟。但是我到今天还不明白,为何他去载孩子,却不能够先致电告诉我,让我不需要白跑一趟。

这次我真的不能够忍耐,当场告诉他,他必须亲自上门见我,因为是他有求于我,而且我也像他那样很忙。为了避免这名长官埋怨我不警民合作,我直接向他的上司警区主任投诉。最后劳动该名警阶助理总监的警区主任亲自带着见习警长到案发现场。

一宗简单的撄夺案,人脏并获,我只不过尽下市民责任,却需要面对这么多麻烦,我总算了解为何一些人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要报警,因为他们真的可以避免很多、很多、很多的麻烦。

警方已简化报案规定,或许是时候,警方考虑教导查案官“如何有效的录取口供”,或是让有经验的查案官,包括只有三划的警曹来教导那些警长,不要再让老百姓想到上衙门就感到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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