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8, 2009

打人有理

在念小学时,被告诫不能打架,如遭挑衅,不应先动手打人,先动手者错!现在也知道法律上,挑衅和打架是两会事,挑衅是挑衅,打架是打架,先动手者往往理亏,后动手者可借“自卫”自卫。

但是,在巫统的世界却不是这一回事。根据有意更上一层楼竞副主席的巫青团长希山慕丁的理论是挑衅无理,打人有理。

他没有为手下在国会围堵加巴星和对赶到护驾的民联议员动手事感到遗憾,反而一口咬定“是加巴星先挑衅。 ”

如果依据他的理论,一旦巫青团到美国驻我国大使馆示威时,美国是否可以视此为挑衅,然后丟粒炸弹下来?

日前,又是巫统成员到加巴星住家附近示威,加巴星是否可以对他们采取“巫统的被挑衅之后的合理动作”?

堂堂教育部长讲出这么蛮横无理的鸟话?是教育失败还是需要再教育?

1 comment:

Bentoh said...

法律规定, 国会议员在国会里所说的话是不需要对外负责的... 也就是说, 就算你在国会里面诬赖任何人, 相关人士都不能控告他... 除非议长认为你太过分了...

卡巴星利用的就是这些优势, 发表加了料的言论, 以期引起注意...

引起什么注意呢? 卡巴星短短 10 个月内收到三次恐吓信以及子弹... 间中也有网站言论要杀死卡巴星... 再加上安美嘉旧家, 郭素沁双亲的家以及霹雳行动党总部都曾被抛汽油弹+接收恐吓信... 试问一位年纪一大把, 脾气也不怎么好的卡巴星不生气么?

我觉得公民社会已经到了一种对恐吓信, 子弹和汽油弹麻木的倾向... 试问这些案件中, 警方做了些什么? 最近一次卡巴星收子弹事件, 公民团体有没有发表什么谴责言论了?

议长不认为卡巴星应该受罚... 而就使用 Celaka 的字眼, 卡巴星也在议长要求下撤回... 何来"挑衅"呢?

巫青署理团长去年在国会说的 PKR = Projek Khinzir Raksasa... 是否代表公青团应该也到国会围堵女婿大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