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议长的所谓辞职信是否是没有志期和早就签好,如是,他们2人是可以向法庭挑战该信的有效性。
我记得百林在1984年就被当时的州首长哈里士代呈辞职信,他最后入禀法庭获胜。
百林过后也要旗下议员签PA,又有录影宣誓,一旦跳槽就由党主席代为呈辞,悬空议席,结果还是倒台。
我看,最佳的方法还是解散(先要获得苏丹同意),让人民去作决定吧。
这是我李少荣人到中年,对事与物的一些沒经过深思熟虑的看法和劳骚。万一任何人不幸被点名,或自愿对号入座,那是我当时的感觉,没法。当然你绝对可以试改变我对你的看法,这方面我是抱着开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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