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5, 2008

有牌烂仔

内政部以一个违反规则的理由拒绝发准证予《麦卡奥赛》,令到广大的印裔社群想破了头,头发掉到可以出家,还找不到内政给予的理由的真实理由。

内政部突然又批准该报复刊,当中的理由就是接受该报上诉,这个理由也印裔社群差点要仿效他们的前领袖三美那样,到外国去割头皮,把后脑有头发的头皮往前拉,使人看起来他的头发还浓过18岁青年。

到底《麦卡奥赛》有没有违反规则?如果有,内政部不发出准证是合理,不可能凭着该报的小小上诉,就发出准证,这是那门子的事?

在法庭,案件上诉得直,就证明以前错判,上诉被驳回,就是没有误判,就好像打牌九那样,一翻两瞪眼。

报紙上诉,部长发准证,这是否意味着以前的决定是错误?

如果报章真的有错,但只是小错误,那么何必要不发准证?如属实,内政部的行为如同烂仔有甚么分别?我想唯一分别就是一个有牌,一个没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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