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9, 2011

搞不清楚

风下之乡,在一周内发生2项互相矛盾的事:

 1.大马自由公民运动组织(MCLM)主席哈里士依布拉欣于周三被禁止进入沙巴。 

翌日,沙州首长慕沙阿曼说,当局有合理的理由这么做。“包括移民局在内的有关当局必定拥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禁止止他进入沙巴。”

 慕沙到底在讲什么?到底禁止哈里士入境的理由是什么? 

移民局是根据州政府的指示,禁止哈里士入境;那么谁该解释?当然是慕沙本身。

慕沙岂能摆脱责任以一句当有有合理的理由这么做,就想把责任推给“当局”? 

政客最喜爱的言论是法庭没定罪都属无辜,如今,摆在我们眼前的是“连给予辩护的机会都没有”,这根本是违反法治精神...OMG,慕沙,你到底想要隐瞒什么?




2.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的事就是州副首长于墨斋做官这么久,终於发威,发动签名运动,要联邦政府准许人民安装碟型卫星天线。

乍看之下,于大人是为民请命,值得给予掌声;但是,国阵不是一直在强调,联邦与州政府关系良好,万事有商量吗?

如今,联邦是国阵,州是国阵,所谓的内部管道?国阵会议?内阁会议?怎么全都用不上?

根据报导,于大人的意思是收集多多签名,然后向联邦政府反映,接下去就交予后者决定。换句话说,他就是借着签名告诉吉隆坡的阿头:“nah,有很多人要装大耳朵,你们去决定吧!”

言下之意,比反对党还没手尾,人家反对党没权没势,但是,还会在精神上喊话,精神上支持,久不久,像枉死鬼那样阴魂不散的突然出现在身后的说:“还我命(大耳朵)来...”

当大家同在国阵的大雨伞之下,无法直接谈、无法直接沟通、无法为民请命...,我不禁在想,是不曾沟通,没有沟通,不曾商谈?还是无法沟通?

国阵成员还需要搞到像反对党那样进行签名运动,过去的"朝里有人好办事"、“州与联邦政府良好关系”原来都是在愚弄老百姓。

签名运动?我看是政治把戏多过请命吧,让老百姓相信他还是与民一齐...别忘了,一般老百姓在家是没装大耳朵。不过,据我所知,他的党老大家里有大耳朵